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2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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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50
法律分析: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在信息系统确认提交。 提交后点击“我的积分”即可进行查询。但此时积分尚未核验,待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申请人积分制入户申请。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建议于2020年9月15日前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成功收件受理,对于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进行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亦需尽快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做好申报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前期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