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让同事用刀捅抢算工伤吗 工资应该怎么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1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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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40
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问题受到伤害,可以算作工伤,如在交*时因琐事与同事产生矛盾,则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的规定,因此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有受伤的事实即可认定为工伤。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因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被他人致伤,属于工伤,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如果这个单位在他们争吵、殴打的过程中,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该单位就要承担其相应的补充侵权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40
要看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那么属于工伤。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如果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那么就不属于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41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此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你会吃亏。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支付凭证”,应该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