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证明人证词不成立~遗嘱是否有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0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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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29
1、你所说的应该是遗嘱的内容是打印的,而最后遗嘱人的签名是手写的!经鉴定,该签名是遗嘱人所签的!
2、代书遗嘱要有效需要两个以上的证明人在场方可有效,并且该证明人必须与遗嘱无厉害关系,否则该遗嘱属于无效的!
3、现在三个证明人的证词存在重大漏洞,那么他们的证明力就受到极大的质疑,一旦证明他们系说谎,那么他们的遗嘱证明将不被承认,那么遗嘱就属于无效的!
4、遗嘱无效,但是看不出有伪造遗嘱的嫌疑,毕竟签名人经鉴定系遗嘱人,所以遗嘱人的遗产应当有子女、配偶平分!不能应为遗嘱无效而剥夺“受遗嘱人”的继承权!
5、希望可以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30
既然是代书遗嘱而且是打印的,我很怀疑是怎么鉴定出来的是死者本人的字迹呢?打印的字迹也会因打字的人不同而不同吗?我很纳闷这个字迹的问题。
三个证人的证词不一样,而且关于死者弟弟是否在场这样的常识性问题都回答的不一致,很显然证人是在做*,所以,这个遗嘱的证人是否得到有的一说,总不能找几个老年痴呆做见证人吧,这么会忘事?个人认为很有造假的嫌疑。
只是死者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应该属于代书遗嘱,也就是要符合代数遗嘱的法定条件这个遗嘱才会有效,你只提到有三个见证人,却没有说见证人是否有签名在遗嘱上,签了的话遗嘱就有效,没签的话就无效。
见证人说的情况不属实,如果只是程序上的事项,比如有没有死者弟弟在场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会对遗嘱的效力有实质性的影响,除非有很明显而且很严重的程序性错误,可以认定为遗嘱为无效,但是,这要*说了算。
既然已经鉴定出来遗嘱上的签名笔迹是死者本人的,那么这个遗嘱也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对此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于无法确定具体的签名时间,会对鉴定的有效性构成一定的影响,是否会构成实质性影响有*判决,个人很难估计。这个鉴定很重要,只要能把这个鉴定推翻,遗嘱就是无效的,据你说的鉴定本身的漏洞也很大。
个人觉得见证人对如此简单的事实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说明见证人本身有很大的问题,但是,不至于到了影响到遗嘱效力的地步,除非有旁证能证明确实是有人在故意说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30
先看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按遗嘱继承,如果无效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不等于子女平分,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的话,也是要全部加入进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31
先确定遗嘱鉴定是否真实,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遗嘱是真,按遗嘱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31
1、你说“遗嘱经鉴定字迹是死者本人的”:那么,这“字迹”是只指遗嘱中的签名了?因为如果是指整个遗嘱的字迹都是死者本人的,就应是自书遗嘱、而不是代书遗嘱了。
以下分析,以你所说的遗嘱确实是代书遗嘱、你所说的“字迹是死者本人的”的字迹只是指签名是死者本人的来分析。
2、代书遗嘱:
(1)有效的条件是:有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而不是“证明人”,且见证人要在遗嘱上签名、证明自己见证了立遗嘱的全过程及知悉遗嘱内容。
(2)按你所说:三个“证明人”的证词不一致:如果有2个见证人的证词不一致、且这2人的证词与遗嘱正文内容一致的,我认为应是可以认定为遗嘱有效。
如果三个见证人的证词都不一致、或是虽然都一致但与遗嘱正文内容不符:遗嘱应是无效,因为见证人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要求。
(3)死者弟弟是否在场,与代书遗嘱的有效性无关。
3、“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判?是算遗嘱不成立~财产归子女平分,还是算伪造遗嘱,失去遗嘱继承权”:
(1)是不是伪造遗嘱:还要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说伪造遗嘱失去继承权,也应是指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__弟弟。
(2)遗嘱是否有效,根据你说的情况很难判断,建议带上遗嘱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仔细研究后判断。
4、如果对遗嘱有怀疑争执不下的,可以起诉到*、由*根据各方证据情况确定遗嘱真伪。
5、仍然在疑惑:到底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1:32
具体的还是需要找个比较有知名度的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