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行社保证金多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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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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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4 03:09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要向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社,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国内旅行社在 旅游 过程中,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 旅游 者的损失。
现在旅行社分三种:国际旅行社(有出境和入境权资质),国际旅行社(只有入境权资质,但没有出境权资质),国内旅行社(没有入境和出境权资质)。
国内旅行社由于受开展业务范围的*,所以旅行社的保证金就比较少,一般都是10万人民币。这个保证金是由主管 旅游 的行政部门代收代管,存在一个专门账户,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自挪用,侵占,贪污,或作于小金库。
旅游 保证金是用于旅行社向游客做出的业务上的担保,比如旅行社存在违约给游客造成损失,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旅游 保证金 是由 旅游 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审批,划拨,使用,赔付。旅行社在赔付后余额不足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补齐,如果长期拖欠保证金的旅行社给予取消经营许可证,不得参与各类经营活动。 旅游 保证金的制定是有助于 旅游 市场的 健康 发展,有益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每个游客开开心心的 旅游 ,放放心心的消费,从而促进 旅游 的 健康 发展,为中国经济做出贡献!
国内社 旅游 保证金是20万,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 旅游 行政部门管理,用于保证 旅游 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国内旅行社保证金50万,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也根据你的经营规模核算,我本人是在黄山做旅行社的,专做户外线,我在工商局注册的
国内旅行社保证金20万人民币。
国内旅行社保证金20万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 旅游 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中文名称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类型 旅行社
属性 保证金管理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目录
1保证金介绍
2保证金管理
3保证金缴纳
4赔偿制度
5赔偿程序
6赔偿标准
1保证金介绍
随后国家 旅游 局又发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使该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国家 旅游 局还同时发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质量保证金的缴纳、退还、管理、理赔、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不能作为保证金的缴付和抵押形式。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由各级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经营国际 旅游 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 旅游 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经营国际 旅游 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经营国内 旅游 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特许经营出国(出境) 旅游 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旅行社类别和营业范围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类别和营业范围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旅行社须在60天内补足。保证金的所有权及其在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产、破产等情形,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旅行社终止经营时退还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2保证金管理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保证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 旅游 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 旅游 行政管理机关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
上一级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 旅游 管理部门对质量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下一级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质量保证金的有关情况,报上一级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质量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结果予以公布,并供旅行社及有关部门查询,以接受监督。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公告形式,定期公布保证金的缴纳和支付情况。各旅行社也有权向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所有的保证金的支付和管理情况。
国家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各级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对质量保证金进行管理。依照分级设立的原则,全国设置国家和省级 旅游 质量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所”),地市级以下质监所的设置,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根据 旅游 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当地*决定。各级质监所在其委托或授权的职责范围内,行使对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权,质监所应当接受同级 旅游 局的领导和监督, 旅游 局对其质监所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各级质监所同时接受上级质监所的业务指导。
3保证金缴纳
我国《条例》对各类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作了明确的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
第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 旅游 业务和国内 旅游 业务的,应向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
第二,国际旅行社除经营入境 旅游 业务和国内 旅游 业务外,经国家 旅游 局审核批准,经营出境 旅游 业务,还应缴纳10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每设立一个分社,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第三,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向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社,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
4赔偿制度
质量保证金是保障 旅游 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4种情形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对 旅游 者进行赔偿: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 旅游 者的经济损失;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 旅游 者的经济权益损失;旅行社因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后造成 旅游 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2001年1月8日发布《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以上4条,在人民*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件认定的旅行社损害 旅游 者合法权益的情形,适用该“保证金”赔偿。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同时,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经费帐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
不适用保证金赔偿的情形:第一,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 旅游 者在 旅游 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第三,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第四,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第五,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5赔偿程序
各级 旅游 质监所具体负责质量保证金的赔偿工作。质监所在审理赔偿案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公正办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遵循先行调解原则,调解无效再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进行审理,办案中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质监所接到赔偿请求书后,经审查符合质量保证金赔偿条件的:符合质量保证金赔偿范围,请求人是 旅游 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 旅游 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具体的要求和事实根据的,都要及时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从接到赔偿请求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受理的理由。
质监所处理赔偿请求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30日之内作出调解,促进请求人与被投诉者相互谅解,达成协议,调解不成再作出处理决定。质监所作出的处理决定要用所属 旅游 局主管负责人签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通知请求人和被投诉旅行社。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从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质检所提出申诉。质监所受理赔偿案件时限从受理之日起到审理终结之日为90天,有特殊原冈的经上级质检所批准可延长30天。
6赔偿标准
1.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 旅游 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下列赔偿责任:
(1)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 旅游 应提前7天)通知 旅游 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旅游 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2)造成 旅游 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 旅游 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3)安排的 旅游 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 旅游 者经济损失,应退还 旅游 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 旅游 者损害的,应承担下列赔偿责任:
(1)未按国家或 旅游 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 旅游 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2)导游违反旅行社与 旅游 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 旅游 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 旅游 者进行赔偿: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 娱乐 、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 旅游 者的全部费用;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 旅游 者购物价款的20%;擅自安排 旅游 者到非 旅游 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 旅游 者的全部损失;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 旅游 者购物价款;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3)导游在 旅游 行程期间,擅自离开 旅游 团队,造成 旅游 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 旅游 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 旅游 费用30%的违约金。
3.旅行社在 旅游 过程中,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 旅游 者的损失。
(1)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 旅游 者所付餐费的20%。
(2)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 旅游 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3)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 旅游 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4)安排的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你好,国内旅行社(没有出境接待资质的)质量保证金是20万元,在 旅游 局指定的银行开通专用账户缴纳,银行每年会有人给你送对账单,并且按照定额存款支付利息给你。三年无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半,也就是取出来10万!升级出境资质的时候需要补缴120万质量保证金,同样也可以三年无投诉减半。
现在对出境社控制很严格,所以能有机会升就尽量升,升完这资质可以价值80万左右!
你好,我是 旅游 知一二
根据规定,旅行社须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向有关 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
第九条 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用于保障 旅游 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