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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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31 09:53
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三个项目。
(1)直接材料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直接工资指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
(3)制造费用指各个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生产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等等。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7 23:13
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三个项目。
(1)直接材料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直接工资指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
(3)制造费用指各个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生产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3:24
按照费用是否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1、生产成本: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原材料、人工、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在产品销售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2、期间费用:企业发生的不能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