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18:14
广西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如下:凡持有本市农业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均可以申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50元,执行差额补助。保障标准由市*根据我市维持农村居民最基本生活。
一般情况下,申请低保的条件通常如下: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的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才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只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而且全国低保金的发放金额都是不统一的,低保金额也会随着实际情况来作出调整。
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四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乡镇*(*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是未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