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工程项目合同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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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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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0 01:01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指合同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的整个过程,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指企业要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指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本企业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特征,我认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1 施工企业要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合同管理系统性特点的要求,要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中小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本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企业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起到法律咨询、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合同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简单地说,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分合同签订、合同履约 2 个阶段进行管理。2.1 合同签订阶段在合同签订阶段,企业一定要严格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程序。一般来说工程建设合同分3 个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以及专用条款,每个不同的项目,其专用条款部分都不同,它根据自身工程特点,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特殊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评审应结合公司IS09001 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分为投标前的合同评审和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投标前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条款进行评审,重点关注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合同违约责任的处罚。投标前合同评审是控制公司风险的第一步,在这个时期一定要充分考虑风险,因为一旦中标就必须按投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就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公司信誉也要受损。每一项工程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程序文件要求对企业与建设单位双方拟定的合同内容进行各部门的评审。合同评审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分别送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财务资金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合同管理部门对评审后的意见汇总并提出对合同的修改意见,由公司主管领导对合同的修改意见进行批示。在批示的基础上与建设单位洽商修改,最后盖章、签字送出合同。合同评审必须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2.2 合同履行阶段企业应重视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企业应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合同的实施和跟进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履约阶段应注意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合同履约阶段项目经理部主要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及时变更应变更的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2 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2)及时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3)应签证确认的一定要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有的签证都为日工期计算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如果项目经理部对此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4)应当追究的一定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所以企业应定期清理被拖欠工程款,应当追究的就要在有效时期内起诉。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5)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对于这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一定要按公司资料管理的要求保存。6)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主要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 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足措施,防止企业自身发生违约情况,保证合同正确履行。② 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并对违约事件提出索赔;参加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适当对策,保护本企业权益不受损失。③ 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供以后工作参考。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影响,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3 结束语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重大作用,许多行业专家和企业管理者已将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工程项日管理中,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努力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在合同管理上走先进化的道路,才能使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才能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我国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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