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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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05:23
把判错的案件或做错的*结论改正过来
把冤屈误判的案件纠正过来。
《汉书·隽不疑传》:“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 不疑 :‘有所 *** ,活几何人?’即 不疑 多有所 *** ,母喜笑。” 王先谦 补注引 胡三省 曰:“ *** ,理正幽枉也。” 唐 刘肃 《大唐新语·持法》:“时 周兴 来俊臣 等罗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数千百家, 有功 居司刑, *** 者不可胜纪。”《元典章新集·刑部·刑法》:“ *** 寃狱,乃居官者职令所当为之事。” ***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二:“原来在什么范围内弄错的,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宣布 *** 。”
*** ,是对过去的冤假错案以及不准确的认识评价做出正确的修改,以还历史一个真实的面目,还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评价。出自《汉书·隽不疑传》:“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则问不疑:有所 *** ,活几何人?”“ *** ”应是同义复合词,新《辞源》解为:轻重适中叫平,推翻旧案叫反,这一解释不当。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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