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说成林地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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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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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1 12:01
宅基地被说成林地解决方法如下:
1、建议当事人首先咨询户口所在发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明确;
2、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土地是属于当事人的宅基地的,就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宅基地如何申请
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审核后,报县审批;
2、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驻乡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3、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4、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5、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审核、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