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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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3:44
头等舱、经济舱全价票:收取5%退票费;
9-8折优惠:收取票价的10%;
7.5-5.5折优惠:收取票价的20%;
票价的50%按5-3.5折收取;
7折:不退款;
最低退票费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头等舱、经济舱全价票:起飞前或起飞后按面值收取5%的退票费;
9折优惠:无论起飞前还是起飞后,均按面值收取5%的退票费;
8.5-8折优惠:无论起飞前还是起飞后,均按面值收取10%的退票费;
7.5-5.5折:出发前或出发后收取面值20%的退票费;
5-4折优惠:无论起飞前还是起飞后,均按面值收取50%的退票费;
头等舱、经济舱全价票:免费退票;
9-7折:收取10%退票费;
6.5-5折优惠:收取20%退票费;
4.5-4折优惠:收取50%退票费;
8折或以上的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机票:收取票面金额5%的退票费。
7-6折:收取票面金额10%的退票费。
6-4折经济舱:收取票面价格30%的退票费。
如果旅客在预定起飞时间前24小时或2小时内要求退票,将收取10%的费用。如果在出发前两小时内要求退票,将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的起飞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次变更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座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退票,停站退票的旅客,不退票。旅客因病退票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证明,所有票款在始发地退票,未使用区段的票款在停站地退票,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随行人员应当按照上述规定退票。团体旅客购票后自愿退票的,按照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1) 团体旅客须在预定起飞时间前72小时退票,并收取10%的费用。(2) 团体旅客须于预定起飞时间72小时内及预定起飞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前退票,并收取票价的30%。(3) 团体旅客须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及航班起飞时间前退票。退票费为票价的50%。(4) 持联程票、回程票的团体旅客,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