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行怎么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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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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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05:16
1. 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罚是100元,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3.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城*期每天限号的时间,一般是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限号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城市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号时间。
例如天津,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为7时至19时,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早晚高峰+尾号限行。
(一)早晚高峰: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
(二)尾号限行: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星期一:3和8。星期二:4和9。星期三:5和0。星期四:1和6。星期五: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9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法律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一条 市*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二条 本市提倡公民绿色出行,每年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市*应当创造条件方便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