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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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0 01:41
新注册个体户交税:一、个体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二、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