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3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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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4:00
中国清代皇帝授命内廷寄发的一种谕旨。清初,沿明旧制,凡皇帝颁发谕旨都由内阁(前身为内三院)宣布,传抄各衙门递发执行。这种传达方式不易保密,且比较迟缓。到康熙中期,皇帝下达的一些机密谕旨不由内阁发布,而由内廷*或亲王、大学士等承办,直接传达给督抚大臣。雍正继位后,由于*斗争的需要,经常通过亲信大臣用寄信的方式秘密传旨。当时的寄信无固定格式,承旨寄信的廷臣也不固定。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处后,廷寄被广泛使用,成为军机大臣专责,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凡有关机要谕旨,如告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不当等,不便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大臣用寄信的形式,直接传达给受命的臣工,以防泄漏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