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3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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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8:22
根据《关于港澳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港澳台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医疗保险。与我省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人员,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港澳台人员,参加从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居住在闽(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港澳台人员可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以此作为开立参保证卡的必要识别码。港澳台人员在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港澳台人员与我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了就业证注销手续并离开内地的,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