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在青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这样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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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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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55
近日,有青岛市民咨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的相关问题,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共分8大类,青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免费服务,单位人事或个人先在线下或线上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分类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流动人员在学习、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其*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如何存放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管理)机构的同级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档案人户籍所在区市的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毕业生就业创业意向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高(初)中期间出国留学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档案人户籍所在区、市的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律师事务所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其主管机关的同级服务机构负责管理。
是否收费 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目前,青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免费服务,任何单位、机构不得收取费用。
所需材料 单位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需要单位人事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公函;
个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需要档案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需要受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档案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需档案人签字及盖手印)。
办理流程开具调档函 登陆“青岛人才网”点击"办事服务”、点击"档案服务”、点击"档案接收”,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打印调档函。
登陆“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依次点击“办事大厅-档案服务-档案接收”,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档案接收第一步: 单位人事、个人或受委托人持调档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第二步: 档案按照法定程序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依据调档函接收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档案存放、转递过程中,请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程序,不要自带档案、更不要将档案拆封。
附:青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