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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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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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03
所谓“服国制”,是上古三代时的一种行政区域制度,地方诸侯据同王畿距离或关系的远近,形成不太牢固的臣服或贡纳关系。
殷商有“四服”:
卫服:担任保卫工作的近卫军部族;
甸服:提供人力物力等徭役的战争俘虏;
侯服:防守边境的部族;
男服:献纳皮革及农产品的部族或方国。
徐中舒先生研究认为,殷商有“四服”,其中只有甸、卫二服在邦畿之内。卫服是*奴隶的军事贵族,甸服是被俘虏来的生产奴隶,只有这两服的社会性质才算称得上是奴隶制;而侯、男两服,前者是没有脱离自己的部族,后者还是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这两服颇有封建制的特征。殷之“四服”是指定服役制。服国制被周人沿用,《禹贡》提到的“五服”带有周以后修改的痕迹;《周礼》中的“九服”,也是根据殷制发展改编而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03
还有一种方国制度,都是商君运用包括武力在内的多种手段拢纳的民族部落,周就是他的方国,史籍也叫做诸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3:04
“服”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