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藉地交的医保后又在外地交医保过几年后再回户籍地交医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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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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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1:15
可以的,医疗保险可以从原投保地转移到新的投保地或自己的户籍地。付款期限全额转移,一年到一年。给付金额的个人部分与被保险人一起划转,费用协调部分的划转不规范。
一、城镇职工、灵活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1)ETS支付:与当地税务和银行签订委托银行转交税费协议(以下简称“ETS协议”),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足额支付;扣除后账户余额超过1元,可以支付当期费用和历史欠款。
(2) 前门计费缴费: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一般完税证明并向银行缴纳费用。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1)首次投保:
① 委托银行转账支付:下月4日前在支付账户中备足足额进行投保,扣除后账户余额超过1元,银行自动转账支付.
②委托银行未转账付款:自保险登记次月4日至23日,在任一收款银行任一营业点以“转账不成功”方式办理付款。
(2)每年更新新社保:
① 委托银行转账支付,需于每年8月4日前在支付账户中备足足额,扣除后账户余额为1元以上,银行自动转账。
② 委托银行转账未办理支付:每年8月4日至23日期间,在任一托收行任一营业网点以“未成功转账”方式办理。
三、 医保如何计算
医疗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国家立法实行社会强制保险的原则,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个人账户不计算在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的计算方法:
职工个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将作为支付基础。
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没有当年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实际工资为支付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参照企业工资制度执行的企业和参保职工支付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和其他工资。
3、医保缴费比例
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其工资收入的2%+3元。
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以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