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落户北京名下无房产,居住在廉租房可以迁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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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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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4 16:23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一是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已交付费用,*机关也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迁移。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否则那基本上不能办理户籍迁移。
一、户口登记的定义
户口登记是指户口登记机关,用统一的簿册,以户为单位,对每个公民的身份、居住地和亲属等关系及变动情况依法实施的一种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履行户口登记。通过户口登记,对公民实施身份记载后,不仅标志着国家法律对公民身份的认定,而且便于户口登记机关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人口数据,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户口登记的管理部门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三、户口登记的方法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四、户口的迁移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户口登记是指户口登记机关,用统一的簿册,对每个公民的身份信息依法实施的一种记载。户口登记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可以进行户口迁移。当事人没有购买房屋也可以通过相应的*来进行落户。
五、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