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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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0 04:35
(一)如果当事人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被服务型企业录用,且与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将获得由*支付的为期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二)如果您属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被所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将获得*支付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三)如果用人单位因非生产经营困难和非本人过错等原因,而与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可向市或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当事人所在的企业应继续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直至补贴期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性属个人承担的部份,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或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