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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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7
营业执照丢失公示了能撤回。如果是在报纸上公示的话,直接到报社提出撤销,如果是在国家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上公示的,直接点撤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