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最孤独难熬的日子,是书本陪我度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1 13: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6
文/余森
很多人读书都是为了学习,为了成长,为了知识,为了获取。
而我的阅读仅仅是为了陪伴,它让我觉得,虽然在肉体上我时常一个人在这个世界里游荡,可是在精神世界中,我与千千万万的不同的人,都有过交流。
一句话说的很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虽然没有找到黄金也没有找到玉,但我想我找到的东西甚至比那些更加弥足珍贵。
在我二十二年的短短生涯中,大多数的时间我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经常屏蔽外界的一切,就像是一个wife一样,时不时就和别人断了连接,神游天际,常常气得身边的人暴跳如雷。
我想我真应该感谢她们,一直都没有真正生我的气,而远离我。
其实想来,我喜欢阅读的这个爱好,还是我的母亲在无意中促成的。
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爸妈在外打工,我和哥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每逢过年的时候,妈妈就会千里迢迢地赶回家,领着我和哥哥回姥爷家住上一个多月,直到春节过完。
每次回来她总是大包小包得拎着一堆东西,都是带给家里人的礼物,还有我和哥哥的新衣服新鞋子。每年的那个时候总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有一年回来,她给我和哥哥两个人买了两本童话书,我清楚得记得,分别是一本《格林童话》和一本《安徒生童话》。
我哥当时翻都没翻就丢一边去了,我却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吸引,那两本书我翻来覆去,不知道看了多少遍。
自那以后,我总是很爱看故事一类的书,但是那时候家里很穷,家里的小孩多爷爷奶奶分给每个小孩的情感和关爱也就都相对少一些,只会更关注那个比较小的,所以更不可能给我买书看了,能照顾好我们的温饱已是不易。
我就去翻哥哥姐姐的书,她们比我高年级,语文书里有时候会有很好看的故事,如果找到那样的篇章,我就会翻来覆去得看好几遍,我记得后来依然一直保留着那个习惯。
我还记得我读完《少年闰土》那篇文章后,久久沉浸其中,为了他们真挚而短暂的友情感到遗憾和难过。于是我又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等学到那篇文章的时候,我清楚地记得课文里的每一个故事情节,在考试的讲解下,更加懂得文章的含义。
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和哥哥被爸妈接回了身边,他们在乡镇里开着一个小小的服装店,每日的收入还算不错,日子虽然不那么富裕,但也不缺吃不少穿。
为了让我和哥哥念好书,乡下的学校教育水平不好,所以就又托人又送礼的,最后让我们在县城里当了插班生,哥哥上初一,我上五年级。
妈妈在县城里给我们租了一个房子,我就和哥哥两个人住,那时候还很便宜,一个月才八十块钱的房租,妈妈给我们收拾好安顿好,之后又住了几天后就赶回了家,照料家里的生意,爸爸一个人顾不过来。
那段时间是我印象里最为难熬的一段日子,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不熟悉周围的一切,记得我和哥哥做的第一顿饭是学着和面做面片吃,结果面太硬,煮出来特别厚夹着生,但是我们依旧吃下去了,因为当时真的很饿。
在学校里,和在老家上学的氛围一点都不一样,老家的课堂严肃认真,老师一进教室都安安静静做得端端正正的,不敢说话。我以为这里也是一样。第一次进班级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我的身上,那种紧张和害怕,形容不出来,坐在位置上,上课铃就响了,我就坐得端端正正的一句话也不说,对前后桌满是好奇的询问我也没有搭理,于是听见他们小声地说:“她是个哑巴吧……”
都说开头很重要,我的开头就如此糟糕,于是后来也并没有过得多如意,学业跟不上,又不爱说话,总是唯唯诺诺的,穿的衣服也脏不拉叽的,所以被孤立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那个时候,我在教室图书角的地方读到了一本书,我在教室的时候看了一点,就觉得爱不释手,我把它借回家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打着手电筒一边看一边哭,我觉得那里面的那个女孩就是我,可是又不是我,因为她身边至少还有一个人陪着,而我一个人都没有。那本书叫《杨梅》。
于是我开始期待改变,我想要和大家一样,我想要不那么自卑,我想要阳光一点。可是哪有那么容易,一个人和一群人相比,力量太过弱小。
我从小除了语文成绩很好之外,数学英语都不好,于是除了语文老师对我讲话很温柔之外,英语和数学老师总是看不起我,从小学到初二上学期,脸上的巴掌,腿上*上的棍子和竹条挨了不少,她们打我的时候,下面满是笑声,那严重地伤害到了我的自尊心,使我变得更加自卑,和恐慌。
可是那些老师又偶尔会在私底下十分温柔,每当我成绩上升一点的时候会笑着对我说话,所以我对她们又爱又恨。
于是所有的一切都开始归结于自己的*。
我升初中,哥哥升高中去了别的城市,于是出租屋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当时为了方便联系,妈妈买了一个按键手机给我,于是听歌成了我读书之外的又一爱好。睡觉的时候都不关。
那段时间除了学校之外,我最长去的地方就是学校旁边的两个租书屋,小小的,但全是书,新的还没拆封,旧的已经被翻得很烂了,进门靠右边的书架是我经常光临的区域,那个书架上的书,我几乎全都读过,全是饶雪漫和明晓溪的,还有《爱格》之类的杂志,一本一天五毛钱,我总是快快得读完,尽量不多掏那多余的钱。
《沙漏》《小妖的金色城堡》《秘果》《酸甜》《左耳》《离歌》《校服的裙摆》等一系列我全都读了,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这本书我当时读了不知道多少遍。
还看了《藏獒》,当时被故事中人和动物的感情深深感动,一度觉得藏獒是很神圣的动物。后续又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小说,其中《狼王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所以后来的我特别喜欢猫猫狗狗的小动物。
那每一页的故事都使我孤单灰暗的日子变得充盈,而有趣,在无数个夜晚里,我与它们同喜同悲。
我庆幸我的灵魂没有因为呆在灰暗的角落里而蒙了尘,反而在其中找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小世界,让我也能知道原来世界不光是我眼前的模样。
那大概是我那段日子里,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而阅读的这一习惯,我至今未变,且最喜欢的依旧是故事类的。近期读的最喜欢的两本,是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他的《白夜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东野圭吾《嫌疑人X的献身》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东野圭吾《白夜行》
这两句分别是我在其中最喜欢的两句。
我是余森,只想过好余生。
如果你想知道记忆中的生活是否真的那么美好,那你就应该去记忆里走一走,而后自会有答案,别一直把自己困在记忆里,出不来,你需要做的是去过好现实中的生活。
自爱沉稳,而后爱人。
可否将你的故事讲给我听,你轻轻诉说,我静静倾听。
我是余森,那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