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3 03: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0 16:33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企业法人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批 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 权利能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 从核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取得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终止时消灭。但法人终止以 后,在依法进行清算的阶段,限于清算的必要范围内,法人仍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清算完结之日起,其权利最终消灭。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其特殊性表现在:
(1)法人不得享有与公民的人身密不可分离的权利。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依法受法律和行政命令的*。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要受法人的目的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