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三十多年前没有缴纳过公积金的人现在过世了可以领到公积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2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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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13:38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三十多年前还没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因此对于当时未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一般不涉及公积金领取问题。
如果您说的是近些年才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并且当时因特殊原因未能缴纳公积金而现在已经去世的情况,那么该情况下是否能够领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和法律法规予以判断。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一旦开通公积金账户并开始缴纳,所缴纳的公积金一般都是有使用期限和提取条件的,比如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等情况。如果当事人本人没有享受到公积金提取或者个人账户金额没有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领。
综上所述,如果您目前遇到公积金领取问题,建议您咨询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机构,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