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给孩子进行惩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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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2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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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22:07
读过很多论述倡导惩戒教育的文章,唯独只有这篇用寥寥数语就全面、透彻、精准地论述必须要有惩戒教育的裨益。
1.长期存在的有效手段被谈“惩”色变
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而长期存在,但现在的教师谈“惩”色变,惟恐招来是非。因惩戒学生而引发的教师被投诉、被处分、被侮辱甚至被夺命的案例时有发生。所以,老师们这种自我保护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2.强调片面赏识教育会导致人格异化
赏识教育是新课程倡导的理念,并成为当下教育的主流。然而,赏识教育不是万能的。面对知识、能力、性格、经历、背景各异,而且思想不断变化着的孩子,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并得到全面发展,纯粹的赏识教育无法独力胜此重任。片面强调赏识教育的功能,难免有矫枉过正之虞,甚至会适得其反:孩子容易变得自傲、自私、任性、蛮横,最终导致人格异化。
3.受挫能力差是惩戒教育缺失造成的
教育家玛莉琳·古特曼说:“那些小时候过多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以后很可能会遭到更多的失望。”现在的孩子在温言柔语中成长,娇生惯养使他们不知天高地厚,再一味赏识下去,他们就可能找着不北了。不少在“赏识”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只能被赞扬,不能受批评;只知道享受权利,不知道履行义务。他们心理脆弱、受挫能力差,一旦遭遇挫折,往往会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来。这正好折射出我们教育的失败,而惩戒教育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
4.犯过错总是难免但不能总赏识
赏识教育已流行多时,其负面作用也日益凸显。纯粹的赏识教育是不现实的,因为其前提是孩子无过错,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过错,我们总不能连过错也一块赏识吧?
5.适当的惩戒比苦口婆心更有效
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凡是必须使用惩罚的地方,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的地方,老师就应当使用惩罚。”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孩子犯错,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有时还要施之以惩。犯了错就应该得到惩罚,就应该承担后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意识的强化,需要惩戒教育的参与。有时候,惩戒教育对于成长中的孩子具有赏识教育无法比拟的特殊意义。对有的“熊孩子”来说,他们缺少的不是赏识而是惩戒。适当的惩戒有时比苦口婆心来得更加有效,更能触动他们的灵魂,更能促使他们反思。
6.赏罚综合使用教育效果会更好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该赏就赏,该罚就罚。赏不是“灵丹”,罚也不是“毒药”,奖惩分明才利于孩子的成长。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单独使用不适合所有的孩子,两者要综合使用,做到赏识与惩戒相互融合、赞扬与批评交替运用,才能更好地达成教育效果。
7.惩戒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
“戒尺在手,学生俯首”已成往事。但是,教育需要必要的秩序和教师的权威。没有惩戒,秩序和权威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当对有的孩子单纯讲道理难以奏效时,适度运用惩戒手段是必要的。惩戒也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一定的惩戒手段,可以让学生铭记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必要的惩戒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还可以产生警示效应。
8.要制定中小学生惩戒条例
“教育不能一味地让步,我们对孩子要真的负责”“不要迎合社会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对于中国的教育我们要有一种极度的忧患意识,我赞成对孩子真的要严格”“教育部应该定出规则,对学生要有惩戒”“希望老师一手拿着胡萝卜,一手拿着大棒”。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在“第三届新东方家庭教育高峰论坛”上真知灼见的演讲,值得我们深度思考!
9.地方法规首提“惩戒”是良好的开端
在孩子规则意识淡薄、道德素养低下的现实背景下,已被淡忘或摒弃的惩戒教育越来越受到重新关注。2017年2月通过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在全国或地方性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这可理解为该市教师行使惩戒教育权有了法理学上的依据。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能够推动教育生态的修复,促进中国教育的良性发展。
10.惩戒不是体罚利于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教师法》等法律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惩戒不等同于体罚,不能对学生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惩戒教育既要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又要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因此,如何把握惩戒权的范围、惩戒的方式、惩戒的尺度,使惩戒教育做到科学化、艺术化,是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探究的重要课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22:07
读过很多论述倡导惩戒教育的文章,唯独只有这篇用寥寥数语就全面、透彻、精准地论述必须要有惩戒教育的裨益。
1.长期存在的有效手段被谈“惩”色变
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而长期存在,但现在的教师谈“惩”色变,惟恐招来是非。因惩戒学生而引发的教师被投诉、被处分、被侮辱甚至被夺命的案例时有发生。所以,老师们这种自我保护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
2.强调片面赏识教育会导致人格异化
赏识教育是新课程倡导的理念,并成为当下教育的主流。然而,赏识教育不是万能的。面对知识、能力、性格、经历、背景各异,而且思想不断变化着的孩子,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并得到全面发展,纯粹的赏识教育无法独力胜此重任。片面强调赏识教育的功能,难免有矫枉过正之虞,甚至会适得其反:孩子容易变得自傲、自私、任性、蛮横,最终导致人格异化。
3.受挫能力差是惩戒教育缺失造成的
教育家玛莉琳·古特曼说:“那些小时候过多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以后很可能会遭到更多的失望。”现在的孩子在温言柔语中成长,娇生惯养使他们不知天高地厚,再一味赏识下去,他们就可能找着不北了。不少在“赏识”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只能被赞扬,不能受批评;只知道享受权利,不知道履行义务。他们心理脆弱、受挫能力差,一旦遭遇挫折,往往会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来。这正好折射出我们教育的失败,而惩戒教育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
4.犯过错总是难免但不能总赏识
赏识教育已流行多时,其负面作用也日益凸显。纯粹的赏识教育是不现实的,因为其前提是孩子无过错,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过错,我们总不能连过错也一块赏识吧?
5.适当的惩戒比苦口婆心更有效
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凡是必须使用惩罚的地方,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的地方,老师就应当使用惩罚。”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孩子犯错,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有时还要施之以惩。犯了错就应该得到惩罚,就应该承担后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意识的强化,需要惩戒教育的参与。有时候,惩戒教育对于成长中的孩子具有赏识教育无法比拟的特殊意义。对有的“熊孩子”来说,他们缺少的不是赏识而是惩戒。适当的惩戒有时比苦口婆心来得更加有效,更能触动他们的灵魂,更能促使他们反思。
6.赏罚综合使用教育效果会更好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该赏就赏,该罚就罚。赏不是“灵丹”,罚也不是“毒药”,奖惩分明才利于孩子的成长。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单独使用不适合所有的孩子,两者要综合使用,做到赏识与惩戒相互融合、赞扬与批评交替运用,才能更好地达成教育效果。
7.惩戒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
“戒尺在手,学生俯首”已成往事。但是,教育需要必要的秩序和教师的权威。没有惩戒,秩序和权威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当对有的孩子单纯讲道理难以奏效时,适度运用惩戒手段是必要的。惩戒也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一定的惩戒手段,可以让学生铭记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必要的惩戒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还可以产生警示效应。
8.要制定中小学生惩戒条例
“教育不能一味地让步,我们对孩子要真的负责”“不要迎合社会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对于中国的教育我们要有一种极度的忧患意识,我赞成对孩子真的要严格”“教育部应该定出规则,对学生要有惩戒”“希望老师一手拿着胡萝卜,一手拿着大棒”。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在“第三届新东方家庭教育高峰论坛”上真知灼见的演讲,值得我们深度思考!
9.地方法规首提“惩戒”是良好的开端
在孩子规则意识淡薄、道德素养低下的现实背景下,已被淡忘或摒弃的惩戒教育越来越受到重新关注。2017年2月通过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在全国或地方性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这可理解为该市教师行使惩戒教育权有了法理学上的依据。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能够推动教育生态的修复,促进中国教育的良性发展。
10.惩戒不是体罚利于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教师法》等法律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惩戒不等同于体罚,不能对学生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惩戒教育既要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又要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因此,如何把握惩戒权的范围、惩戒的方式、惩戒的尺度,使惩戒教育做到科学化、艺术化,是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探究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