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31 14: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10:47
教师资格证丢失后的补办流程: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