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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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0:19
?日常生活中,因为对于梅毒疾病不是很了解,所以对于梅毒疾病都是会有一种恐惧和疑惑感,其具有的潜伏性与传染性很多时候让患者不知所措。而且梅毒疾病如果不积极治疗,很有可能会传染给家人和朋友,因此患有梅毒疾病治疗是很关键的。那么呢?下面盐城慈航医院专家就来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00:19
梅毒是一种全身性慢性传染病,梅毒、结核、麻风并列为世界三大慢性传 染病。关于梅毒(syphilis)的起源和传播有很多说法,据西方学者认为,在15世纪以前欧洲无梅毒。1492年哥伦布第一次航行到美洲,一些水手与美洲妇女发生过性关系,水手回到欧洲时,将此病传播到意大利、西班牙。1494年法兰西国王查理第八世募集各国士兵三十余万人,远征意大利,梅毒正蔓延于意大利国内,当围攻那波里时,军营中发生了梅毒大流行。1495年这些患有梅毒的士兵回国后,造成欧洲梅毒流行。有人认为1488年,葡萄牙舰队将梅毒带到印度。也有学者认为,1498年哥伦布的船队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由于感染梅毒船员的到达,将梅毒也带到印度。通过商业往来,梅毒也进入了我国.1505年在广东省首先发现和记述了梅毒病例,此后,梅毒便从沿海到内地在我国广泛传播开来,发病率居高不下,居性病之首。解放后,由于党和*有效地取缔了妓院,禁止卖淫活动,对性病进行广泛的普查普治,已于1959年基本上消灭了梅毒。7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性病又在我国死而复生,特别是梅毒发病人数大大增加,发病人数急剧上升。 世界卫生组织现在推荐最好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为长效西林(苄星青霉素)经充分治疗的患者,应随访2~3年,随访期间严密观察其血清反应滴度下降与临床改变情况,如无复发作即可终止观察。只有遵照医嘱坚持治疗,一定可以治愈。 在梅毒的局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性检查,作梅毒血清试验。 2、局部治疗其目的是清洁、保护创面和杀灭病原体。 在梅毒的治疗用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孕妇、儿童不宜用四环素,以免母亲肝中毒、胎儿牙齿釉质黄染以及抑制胎儿骨的发育。 2、治疗后应定期复查,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疗。 3、梅毒患者首次治疗后12小时内,可因青霉素迅速杀死梅毒螺旋体释放异性蛋白而发生“吉海反应”,表现为发热、寒颤、不适、关节痛、恶心及头痛等流感症状,梅毒病损可暂时加重,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晚期梅毒很少见到这种现象,但神经梅毒,特别是麻痹性痴呆患者,偶可出现精神病或突发的神经症状。在心血管梅毒可发生冠状动脉阻塞或主动脉瘤破裂。有人主张先用2~3天少量强地松预防。 4、除梅毒孕妇应用红霉素治疗外,一般对其新生儿不进行预防性治疗,但要观察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 5、治疗后观察期间,每次复查均须作详细的体格检查(包括*透视),晚期梅毒及神经梅毒需作脑脊液检查。 首先,不论哪一种梅毒,都应早期明确诊断,早期进行驱梅治疗,以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 在治疗早期梅毒时,用药剂量应先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以免引起治疗休克。 在治疗晚期梅毒时,应先用较为缓和的驱梅药物,先做准备治疗,以免引起治疗矛盾。 无论治疗哪期梅毒,药物剂量一定要充足。在治疗前,应注意询问及观察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梅毒治疗结束后,患者一定要定期复查,以检验治疗效果。 梅毒患者经过及时、充分的治疗是能够痊愈的,其痊愈标准应根据不同类型及分期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