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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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39
【五湖四海论坛】章程 {1月23日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五湖四海论坛;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均属五湖四海论坛; 第3条 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创始人 第4条 本论坛的重大通告、决策发布在“公告发布”版块; 第5条 本论坛仅提供网上讨论服务,所有个人言论并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6条 本论坛全体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本站内的任何内容; 第7条 用户在本站论坛发表的作品五湖四海论坛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第二章 会员及VIP付费会员 第1条 凡是五湖四海论坛用户都为本论坛注册用户,拥有所有大部分公共版面用户权限。 第2条 本论坛注册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不能讨论国家*敏感内容,不能在论坛内讨论国家领导人,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内容,不得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等不雅ID或者笔名,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3条 用户在相关版面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章程外,还需遵守版主或超级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论坛章程的用户在本论坛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4条 本论坛注册用户不得在论坛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及变相广告; 第5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6条 本论坛用户登录资料受到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7条 VIP付费会员仅拥有特殊的权限,没有管理权利。 第三章 版主、实习版主与“外来进驻”版主 第1条 在职期间表现优良者,列为本社区优秀版主,并奖励积分以及授予“优秀版主”勋章。(一月一评,此勋章为流动勋章) 第2条 本论坛每版一般设立版主1-3人,人气极高的版面适当调整至4位版主,同一个人最多担任三个版的版主。任何人不得用多个用户名申请多版版主,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该用户所有的版主资格; 第3条 版主、实习版主、“外来进驻”版主应首先遵守本章程第二章对一般用户的规定。 第4条 版主的权限:在管理的版面拥有修改和删除该版文章的权限,拥有整理该版精华文章的权限,拥有取消违规用户发言权。 第5条 版主的责任:负责对所在版面的监督管理、内容的策划、引导和分流,及时删除违反规定的信息;版主每月至少登陆一次;关注、整理和回复会员的意见并作出处理;主持版内投票等相关事务。 第6条 版主的罢免:用户多次投诉的不合格的版主,经创始人审批后撤消其版主职务和权限,并发布撤职公告,且自发布公告起三个月内该用户不得再申请版主。 第7条 版主的辞职: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在辞去版主职位后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 第8条 版主有权依论坛内管理规则和所制定的版面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 第9条 实习版主、“外来进驻”版主也应遵守本章程第三章的第4、5、8条。 第四章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 第1条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负责管区内所有版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2条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负责对管区内所有版主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3条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由创始人和总版主直接领导,向创始人和总版主汇报工作; 第4条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辞职必需提前两周向创始人通告说明原因,并由创始人停止其权限; 第5条 超级版主和骨干版主其言论及处理态度必须客观公正,属私人意见应注明发言立场。若有因为处理不当,导致论坛名誉受损将交创始人和总版主处理。 第五章 创始人总版主 第1条 论坛创始人由五湖四海论坛总管理员担任; 第2条 创始人和总版主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 第3条 创始人和总版主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创始人之外的一切管理团队人员及网友言论,均与本论坛无关; 第六章 管理组和管理团队 第1条 本着民主管理、权力分散的原则,为实现网友治论坛,特成立五湖四海论坛管理组。 第2条 五湖四海论坛管理组为五湖四海论坛最高权力机构。 第3条 五湖四海论坛管理组成员由版主、超级版主、骨干版主、总版主和创始人组成。 第4条 每位五湖四海论坛管理组成员有权根据站内特殊事件提出专项议案,交由管理团队讨论。 第5条 五湖四海论坛管理组的头衔由高到低分别是:创始人、总版主、骨干版主、超级版主和版主。 第6条 凡拥有管理权力的会员均为管理团队成员,管理头衔为创始人、总版主、骨干版主、超级版主和版主同时为管理组成员。 第七章 版权 第1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条 用户在本论坛发表的作品,五湖四海论坛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下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五湖四海论坛”;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五湖四海论坛”;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八章 处罚规则 第1条 使用者违反本规定者,本论坛有停止其帐号使用、关闭权限以至删除其帐号的权利。 第2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或者使用本论坛用户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版面上发表*和反*言论而足以影响到本论坛声誉者将停止其帐号并关闭其权力,情节严重者保留删除帐号的权力。 第3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者高管及其以下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立即删除,作者将受到警告,警告无效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被暂停甚至删除账号: A.发表漫骂、辱骂及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B.发表煽动性的,有害社会安定的文章。 C.同一文章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D.所发文章与所在版主题无关。 E.短时间内连续发贴,有恶意灌水嫌疑者。 第九章 附则 第1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第2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4条 如果您登录五湖四海论坛,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并完全服从于五湖四海论坛的统一管理。 来自:五湖四海论坛 www.whshl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