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介绍一下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美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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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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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3 18:23
又称美洲原住民,是除爱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总称。印第安人即美洲土著居民。意大利航海家C·哥伦布航行至美洲时,误以为所到之处为印度,因此将此地的土著居民称作“indians”,以后虽然发现他的错误,但习惯称法已经普及了,所以英语和其他欧洲语言中称印地第人为“西”印度人,在必要时,为了区别,称真正的印度人为“东”印度人。汉语翻译时直接把“西印度人”这个单词翻译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烦。此人种分布于南北美洲各国,属蒙古人种美洲支系。使用印第安语,包括十几个语族,至今没有公认的语言分类。
印第安人以前曾称为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后来才知道这些红色是由于习惯在面部涂红颜料所给人的错误认识。
研究者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可能是是在大约2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
印第安人经过两万多年的分化,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和语言,在历史上曾建立过四个帝国,最重要的是北美洲的阿滋特克帝国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国,发明过玛雅文字,对天文学研究的造诣也相当深,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红柿、烟草、可可等作物。由于殖民者*、杀戮印地安人,毁灭印地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经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来越引起考古界的关注,美洲国家也开始下大力发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人种体质
印第安人,黄种人,美洲最古老的居民。据传在15000—25000年前由亚洲经白令海峡陆续迁入,分布南北美洲。在极北部有埃斯基摩人和阿留申人;在北美有阿塔巴斯干人、阿尔贡金人、易洛魁人、苏人和马斯科基人等;在中美有阿兹特克人、玛雅人、加勒比人、奇布查人等;南美有印加人、瓜拉尼人和阿拉乌干人等。语言属印第安语族。最先种植玉米、马铃薯、向日葵、棉花、金鸡纳树等作物,对人类作出贡献。16世纪前,多半尚处于母系氏族阶段,也有少数象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等已形成早期奴隶制国家和有相当高的文化。16世纪起遭欧洲殖民者的摧残和杀戮,发展中断,人口下降。现有3200余万人。主要从事农业。北美约剩80余万人,大都被赶入保留地,生活艰苦。在中美和南美一般都受所在国统治者的歧视和同化。
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其他
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大多数印第安人都生活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和玛雅人一样,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传统的生活习俗。印第安人做饭时,仍喜欢使用质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有人生病时,他们采来草药,或将其点燃对病人进行烟熏,或煮汤为病人沐浴。他们至今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艳丽的鲜花;男人则身穿宽松的白色衣裤,头戴草帽,脚穿草编凉鞋。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妇女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这种披巾既可遮阳,也可御寒,还可背小孩、包东西。极富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印第安人一个明显标志。许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里。在尤卡坦半岛,玛雅人在树林中开出一块平地,就地取材,把粗树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圆圈,把棕榈树的大叶子搭在上面,房子就盖好了。
文化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印第安人:徘徊于现代与传统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