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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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2:54
目前关联申请表的申请流程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二、本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无形资产表(表五)”、“固定资产表(表六)”、“融通资金表(表七)”、“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共九张报告表。
三、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四、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五、“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六、“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四大类,包括有形资产购销、转让和适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适用;融通资金和提供劳务。
新的关联申报要求针对的是单个独立纳税人,目前尚不允许合并进行关联申报以及同期资料的准备。这可能会对在中国经营的*企业带来不少额外负担。因此集团性企业应当积极地对转让定价风险进行管理,尽早确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下属企业并及时展开准备工作。
同时,企业还可利用这一契机,再次评估其转让定价安排的现状,以及对*作出反应,以确保相关安排在未来持续性的基础上仍然合理有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4:12
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四大类,包括有形资产购销、转让和适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适用;融通资金和提供劳务。纳税人应参照《办法》中列出的各类型交易的内容对企业内部关联交易进行界定和分类,并确保妥善保存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5:47
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时,须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关联交易申报表。虽然以前年度的汇算清缴也包括对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的申报和披露,但与《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相比,适用对象发生了细微变化,实行查账征税的非居民企业被纳入关联申报之列,但实行核定利润征税的代表处似乎并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另外,关联企业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披露都有很大的变动和扩充,这给纳税人的实际操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7:38
年度关联企业申报表: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二、本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购销表(表三)”、“劳务表(表四)”、“无形资产表(表五)”、“固定资产表(表六)”、“融通资金表(表七)”、“对外投资情况表(表八)”、“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共九张报告表。三、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四、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五、“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六、“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关联关系表(表一):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二、“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三、“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四、“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虽未达到A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二):一、本表为表三至表七的汇总情况表,除其他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外,所有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均为表三至表七各表的相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汇总数。各表间勾稽关系如下:1.材料(商品)购入第1列=表3购销表第1项; 材料(商品)购入第4列=表3购销表第4项; 材料(商品)购入第7列=表3购销表第7项。2.商品(材料)销售第1列=表3购销表第8项; 商品(材料)销售第4列=表3购销表第11项; 商品(材料)销售第7列=表3购销表第14项。3.劳务收入第1列=表4劳务表第1项; 劳务收入第4列=表4劳务表第4项; 劳务收入第7列=表4劳务表第7项。4.劳务支出第1列=表4劳务表第8项; 劳务支出第4列=表4劳务表第11项; 劳务支出第7列=表4劳务表第14项。5.受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1列; 受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2列; 受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4列。6.出让无形资产第1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6列; 出让无形资产第4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7列; 出让无形资产第7列=表5无形资产表总计第9列。7.受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1列; 受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2列; 受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4列。8.出让固定资产第1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6列; 出让固定资产第4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7列; 出让固定资产第7列=表6固定资产表总计第9列。9.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合计1第8列; 融资应计利息收入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合计2第8列;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4列=表7融通资金表合计1第7列;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第7列=表7融通资金表合计2第7列。10.其他是指除上述列举业务类型以外的业务发生金额。二、“是否按要求准备了同期资料:是□ 否□”:按有关规定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三、“免除准备同期资料□”:如符合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在方框内打√。四、“本年度是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是□ 否□”:本年度签订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在“是□”方框内打√,否则在“否□”方框内打√。 购销表(表三):一、“购入总额”:填报年度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二、“销售总额”:填报年度所有销售商品(材料)的金额。三、“来料加工”:填报收取的加工费金额。四、“国家(地区)”:填报境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五、“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六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方法。本栏填报对应数字,如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劳务表(表四):一、“境外劳务收入”:填报企业提供劳务从境外取得的收入。二、“境外劳务支出”:填报企业接受劳务向境外支付的费用。三、“国家(地区)”:填写境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四、“定价方法”:分为以下六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方法。本栏填报对应数字,如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