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选择的疑问。(达尔文学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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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05:59
我觉得你提出的两个解释都不太合理。我想可以这样解释:
不管是长毛的还是短毛的,它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一个概率问题,只是概率大小不同而已。比如长毛的冬天活下来的概率大,而短毛的活过冬天的概率就小。
我们可以假设某一个特定时期,长毛的出生率和短毛的出生率总体上看是一定的。比如某一年一共新生了100个小仔,其中有50个长毛的和50个短毛的,而这个比例是大致不变的。而由于出生后它们的生存概率不同,造成长毛的数量要多于短毛的数量。
如果长毛的数量多了,那么长毛和长毛的交配机会就高了,因为双方都是长毛的,而且这种情况越来越多,所以所生后代中,长毛的比例就要逐渐突破1:1的比例。比如渐渐的,新生100个小仔中,长毛占有70个而短毛占有30个。这样继续下去,长毛数量占比例就越来越多,长毛基因就越来越占统治地位。
这就是所谓“自然选择”。
但是自然选择有一个前提,就是基因变异。因为可能原本世界上这种动物中就没有长毛的,只有短毛的。正是因为有基因变异的情况存在,所以某一代中可能突然出现一个长毛的。可是哪怕最初只有1%的长毛出现率,但如果几百万年环境都有利于长毛生存,这1%也会最终被选为99%。当然这里说的长毛短毛并不是绝对的。可能最初基因变异的长毛,它的毛不过长了1毫米而已,但正是这1毫米1毫米的变异,1毫米1毫米的积累,才最终产生了后来的“长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06:00
基因突变不是环境因素造成的,是物种主动发生的,即使环境不变,突变也会大量发生。不理想的突变会经天择过程被淘汰,而对物种有利的突变则会被累积下去。当环境变化时,以前不适应的基因突变反而变成了适应的基因而保留下来。所以感觉上好像是环境改变了基因,其实不然。
第一种观点是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
第二种观点是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学说
另外,以自然选择学说为基础的达尔文主义,并未被证明是科学理论,当然也没有证据证明它不是科学理论。所以我们只能把它当作“可能的科学理论”。
拉马克主义
早期拉马克曾提出用进废退说,举例来说,只要生物功能长期使用者进化,不常用者退化,而会遗传给下一代。但此理论经不起古典遗传学(孟德尔遗传学)的推敲。近代生物学家利用老鼠连切其尾多代,从未发现后代老鼠出生就没有尾巴的情况,立即推翻拉马克的演化论。现代分子遗传学已非常清楚,生物的性状功能无论再常用或不常用,也不会编码到染色体中。
达尔文主义
当今演化学绝大部分以达尔文演化论为主轴,已为当代生物学的核心思想。达尔文的演化论以天择说和地择说为理论基石。达尔文晚年将演化论加入性择,有别于天择,以强调交配竞争对于演化的重要性。天择指生物的遗传特征在自然环境的*下,物种在生存竞争中,若某种特征性状具有优势或劣势,劣势者不利于生存而被环境淘汰,优势者得以繁殖而将优势性状遗传后代。这就是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地择说则说明了同一物种受到地形障碍分隔,比如地壳*移动或海洋隔开的岛屿,在够长时间之后,物种产生了性状特征的差异,比如亚洲象和非洲象。
以天择的定义来说,一般中文大众经常将演化等同于进化,其实是错误的,因为性状特征的优势或劣势取决于地球当时期的客观环境,比如冰河时期的生物的厚毛皮和高体脂肪可能利于生存,但一旦到了间冰期气候转温,这些性状可能不利于调节体温。因此漫长时间演化,并非朝进步的方向演进,而是决定哪种性状特征是环境的“适者”。
达尔文演化论提出的当时,很可惜的是,孟德尔的遗传学发现并未受到世人注意。因此达尔文演化论的实质基础,并没有遗传科学做为支持,仅为生物现象观察的总结。直到1930年代,达尔文自然选择才孟德尔遗传学合而为一,即现代综合理论,成为当代生物演化学的完整理论。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演化学的内涵,从原先对“性状特征”的天择,推展为“基因”的天择。当代演化学和生物分类学,诸多物种之间的同源关系,用演化树来表示,其鉴定方式皆采取DNA定序结合统计学来建构。物种间的演化树建立为电脑数据库之后,对于其他学科甚有帮助,比如,在蛋白质体学中用以分析蛋白质之间的关系,或是利用已确知结构之物种的蛋白质,来协助建立另一物种之蛋白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