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人文传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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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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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06:46
周人在周原建国时,同时也形成了具有很大包容特征性的文化体系周文化,他们和商人的关系是并存的,可是他的势力不如商*,国家不如商*,人口不如商人多,但是他的文化有接受商人的影响,也有保存自己固有独特的色彩,同时还接受了草原的影响以及西边羌人的影响,它本身就是很有包容性的混合体。他以这种混合体的特点,在打败商人以后,由于人少,要治理这么大的国家是很困难的,所以就建立了许多驻防的点,每个驻防的点到后来都变成了一个国家;从考古学上看最显著的一个驻防点就是在今北京附近的燕国所在地,从这里可以看到,里面有商人文化的地盘,有周人文化的地盘,也有土著民族文化的地盘,三者共存;由此可见周人又采取了所谓包容性极强的*,对于旧日的敌人商人,采取尊敬、合作的态度,对于土著也采取合作、共存的态度,这种精神是了不起的。
礼乐
主词条: 礼乐
西周礼制继承商代而有所变革。周初,力求扭转商末流行的奢靡风气,曾反复告诫禁止酗
青铜鼓[56]
酒。从成王时的《尚书·酒诰》,到康王时的大盂鼎铭文,都讲到必须遵奉周文王的告诫,不得纵酒。反映到青铜制造的礼器上,商朝常见的许多酒器,西周时逐渐归于消失。[23]
周礼非常繁缛,据《周礼》有吉、凶、军、宾、嘉五礼:吉礼指对先祖与各种神祗的祭祀;凶礼指丧葬,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军礼指战争,以及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嘉礼指婚、冠、飨燕、庆贺、宾射等。所有礼制都和法律一样,体现出贵贱等级的区分。[23]
乐在西周很受重视,有专门职官管理。金文中也记有乐官。例如师嫠簋“命汝司乃祖考旧官小辅(镈)眔鼓钟”,即相当《周礼》的镈师和钟师。[23]
周代有的乐舞起源很早,如《大武》为周武王克商所作,曾在武王凯旋告于周庙时表演。这一乐舞的歌辞还保存在《诗》中,即《周颂》的《武》、《酌》、《桓》、《赉》等篇。[23]
宗教
主词条: 人殉
周人的宗教观念,与商代有较大的不同。商代那种尚鬼的神秘色彩,到西周已经淡薄。周代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祗、人鬼三类。天神有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地祗有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人鬼则指祖先而言。[23]
人殉现象在西周不像商代那样普遍。由于没有发现相当于殷墟西北冈、武官村规模的大墓,当时人殉数量尚难判定。用人作为祭祀的牺牲,在西周时期亦史无明文记载。[23]
宗教思想的变化也表现在青铜礼器的纹饰上。商代流行的带神秘意味的花纹,只在周初延续了一个时期。到西周中期,大多数礼器的纹饰都图案化了,除装饰作用外,很少再有宗教或神话的意义。[23]
祝宗卜史
周初封周公长子伯禽于鲁,曾分以祝、宗、卜、史宗教事务的*。当时这种人的地位较高,如太史可称为公。后来他们的重要性逐渐降低,以至在社会中不再有显赫的身份。[23]
祝管理祷祝,宗管理祭祀,卜职司卜筮,史职司文*事。由于他们的专业需要特殊训练,常在家族中世袭。例如陕西扶风庄白一号窖藏青铜器铭文所见史墙一家,从商末到西周中期代代都任史职,说明其职业的封闭性。[23]
殷商时期使用甲骨的卜法继续流行。已发现的周人甲骨最早有周文王时代的,其形制与殷墟出土的商代甲骨相近,足见商周卜法间有一定的联系。西周甲骨也有上刻卜辞的,曾在山西洪洞坊堆、陕西长安丰镐遗址、北京昌平白浮等地发现,而以陕西周原所出最多。[23]
这一时期使用蓍草的筮法与卜法并用。筮书就是《周易》。当时常先筮后卜,特别在占问国家大事时更要如此。在周人心目中,卜法比筮法更为重要,所问的事越重要,越要采用卜法。这叫做“筮轻龟重”或“筮短龟长”。[23]
学校
西周已有较发展的教育制度。在国人乡里中设立的学校,称为庠(一说称序),教授知识技艺。贵族子弟的教育更为完备,专设有小学、大学。贵族子弟满八岁入小学,到十五岁成童时入大学。《周礼》有师氏、保氏两官,从他们的职掌看,教育的内容包括德行、技艺和仪容等方面。技艺兼及文武,有礼、乐、射(射箭)、御(驾车)、书(文字)、数(算术),称为六艺。[23]
典籍
西周时期文献流传至今的为数不多,《尚书》中出于西周的,有《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吕刑》、《费誓》等篇,内容的时代自武王到穆王,而以成王时占大多数。这十几篇*述了周初史事和*情况,有重要历史价值。[23]
《逸周书》也有一些篇属于西周。例如《克殷》、《世俘》、《商誓》、《度邑》、《作雒》、《祭公》、《芮良夫》等篇,都是关于西周的重要史料。[23]
有重大文学价值的《诗经》,包括有很多西周时期的作品。有的是采自民间的民歌,如《豳风·七月》之类;有的则用于朝廷庙堂,收入雅、颂。一些篇有准确作者,例如《大雅·烝民》为周宣王时尹吉甫作。这些诗歌或反映当时社会状况,或描写历史事迹,或对朝政进行颂扬及讽刺。[23]
《周易》本为占筮用书,其*主要成于西周时期。封辞、爻辞中有些内容与周人历史有关,如康侯用锡马蕃庶等。由于占筮必须由卦象推类,逐渐被赋以抽象的意义。有的封、爻辞,如《泰·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即使从字面上也可看出其哲学意味。[23]
天道观
从西周文献和金文看,周人的天道观较之商代有相当大的发展。西周统治者强调天命和德的观念,认为文王有德,故受天之大命,武王有德,故能克商。德的内涵包括敬天、孝祖、保民,既有宗教意义,也有伦理性质。《尚书》所载周公的许多言辞,都反复阐述天命与德的联系,告诫王和贵族官吏要效法先王,不要失德,否则天命即将失坠,商朝的覆亡是为鉴戒。穆王时大臣祭公谋父继承了他的先祖周公的见解。据《逸周书·祭公》,他曾以同样的天命与德的观点劝诫穆王及其他朝臣,类似思想在某些金文中也有所表现。[23]
这种天道观到西周晚年遭到动摇。由于当时社会*,灾祸频仍,人们对天和祖先的神圣产生了怀疑。这个时代创作的一些诗篇,充满了对“浩浩昊天”怨恨不满的情绪,一时形成思潮,为怀疑以至否定神权的进步思想提供了基础。有朴素唯物主义性质的阴阳五行说开始形成体系。周幽王时臣伯阳父以阴阳之气解释地震,史伯也曾提出五行杂和作为比喻,就表明了这样的趋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