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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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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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01:07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进项税额是一次性认证抵扣,而不需要分两年抵扣。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账务处理是那些?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入固定资产的*可以抵扣,但是需要分两年进行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第二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实际发生,并取得开具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扣税凭证计算的*税额。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财税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综上所述,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