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后能主张双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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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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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 08:13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了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律义务。对于这项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坚决不执行的话。那么在钱财上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关的工资的。因此,有人想了解超过1年的补签劳动合同能要到双倍工资吗?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自动签订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按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外,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人们俗称的长期合同。
二、补签劳动合同需付双倍工资吗 “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商业秘密和竞业*。两者有一定区别,不论签不签订条款或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员工都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守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竞业*则是指员工在公司从事很重要的岗位,离职后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很可能会给现公司带来损失,因此有的公司会针对内部某些职位以及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竞业*约定,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能在同行业任职。如果没有进行竞业*约定公司就不能约束员工离职后到同行业公司工作。同时,签订竞业*约定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给该员工支付竞业*补偿,否则员工是不受竞业*条例的约束,补偿是在离职后按支付,协定竞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关于竞业*条款及补偿金和违约金方面,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确实是可以要到双倍工资的。因为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到双倍工资,而且还可以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