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7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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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04:33
法定的担保类型包括: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 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 承担连带责任 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 抵押 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 质押 物发放的贷款。 《民典法》第六百九十七条68 债权人 未经保 证人 书面同意,允许 债务人 转移全部或者部分 债务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6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