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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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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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4 08:32
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异地起诉。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只能回到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异地办理,去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的,需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严格讲来,要是在异地离婚的话只能是以诉讼方式进行,此时原则上需要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提起诉讼,但如果针对军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那么管辖的*可能就不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