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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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3 20:38
公妓之一种,供官吏娱乐之公妓。特为地方官而设,以供应酬娱乐之需,起源盖在汉武帝时。辍耕录云:古称妓为官婢,亦曰官奴,汉武帝始设营妓,为官奴之始。(参考历史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初版)
唐杜牧《春末题池州弄水亭》诗:“嘉宾能啸咏,官妓巧粧梳。”《宋史·太宗纪一》:“ 继元献官妓百馀,以赐将校。”《儒林外史》第二四回:“还有那十六楼官妓,新妆袨服,招接四方游客。”《西湖佳话·白堤政迹》:“ 唐朝的法网甚宽,凡是官府到任,宴会饮酒,俱有官妓承应。”鲁迅《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她虽然做过官妓,然而究竟是一位能诗的才女。” 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在所说,所理解的要宽广一些。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细分有五类。大的来说,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
如果再细致划分,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
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
在这五类类型的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内的,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中国最早的官营妓院是春秋时齐国宰相管仲于公元前七世纪中期开设的。即《战国策·东周策》中的“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女闾,即妓女居住的馆所,也就是后世的妓院。据古籍记载,当时官府开设经营的卖淫业一是为了收税,“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以入官”。(《魏书·龟兹传》)二是为了缓和社会上旷夫和工商市民的性饥渴。因为皇宫贵族、士大夫以及富豪乡绅均蓄养大量美女,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官妓发展到汉武帝时,又分立出一种营妓制度,即《万物原始》中说的“至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者”。(见《汉武外史》)也就是说,营妓是为军队官兵提供性服务的。但后世也有把在乐营中的妓女称为营妓的。确切地说,营妓是官妓的别称。
在中国的历史上,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设立国营妓院,收取税金,据说是国家发展妓女事业的开始,后来汉武帝又创立营妓制度,让妓女作为*为军人服务,体现出雄才大略的皇帝善解人意,关心士卒性苦闷的仁慈心肠。而到了隋朝,隋炀帝设立教坊,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唐朝沿袭了隋朝的教坊制度,风流皇帝唐玄宗更是扩大教坊机构,教坊艺人达到11409人;他还不满足于此,又设立梨园,极尽荒淫无耻之勾当。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唐玄宗设教坊、置梨园,统4万宫妓作乐以及和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各级*极为羡慕,纷纷仿效。地方上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每逢节日宴游,迎送*,招待宾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