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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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0:57
一、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二、《民诉法》
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的处理方法: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扩展资料:
婚姻法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申请*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
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会给予追究。
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我国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起诉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恶意转移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2:15
对于认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处理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扩展资料
应对方法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我国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申请*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离婚案件中,单纯的转移财产并不负刑事责任,仅对其进行不分或少分的处罚措施。但是,如果在转移财产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其他情形,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
1998年4月17日,最高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何为“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据此如果债务人存在以前述四种方式转移财产的行为,即: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且造成无法履行司法文书确定义务的,应符合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债权人可以向*提出控告,由负责执行的*移交*机关立案查处。
参考资料:华律网-恶意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0:06
您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2:14
财产分割是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对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也常常*为力。如果你的财产是动产或者成为了动产,那么其流动性就很难控制了。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也常常就束手无策。 推荐阅读: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笔者建议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