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外贸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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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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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7:39
一、顶格退税(除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外,对所有出口产品顶格退税)
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二、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全国:2019年10个工作日压缩至2020年8个工作日
广东省:符合规定的正常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
【*依据】税总发〔2020〕11号
三、逾期可申报(2020年4月征期结束,亦可申报上一年的退免税或收汇)
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申报退免税
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申报办理退免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四、不外出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 办理出口退(免)税
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五、恢复出口退税权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未满36个月纳税人
出口货物劳务的*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7:40
今年,在多方听取企业建议和诉求的基础上,我们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实现了海关税务信息共享,联合推出“三减、三加、三提速”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化水平。
所谓“三减”是指减资料、减事项、减纸质证明。其中,减资料就是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减事项就是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减纸质证明就是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所谓“三加”是指加力度、加方式、加便利服务。其中,加力度就是加大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措施的推行力度,实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加方式就是增加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留存备查方式,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数字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加便利服务,就是增加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项目,增加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等提醒服务。
所谓“三提速”是指提速退税办理、提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其中,提速退税办理就是通过落实落细各项出口退税支持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1年全国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已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较2019年提速30%。2022年将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提速退运通关就是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报送纸质证明,加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就是积极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实地核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