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0 06: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4:40
西汉建国之初,刘邦总结了秦亡的教训,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
认为秦始皇不分封子弟以藩辅,致有“孤立之败”;因此,他对地方的行政制度,采用了“郡国并行制”。
汉初诸侯王国*、经济权力的扩大,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封国
与此相对应,在封国被严重削弱的同时,汉郡的数量和权力却不断上升,并在地方行政*中渐居主导地位。高祖时有九个王国,十五个汉郡。通过削减封国,武帝开发边郡等措施,昭帝时汉郡已达八十七个,而王国仅十七个。
郡和国在数量上的差距已相当大,加上诸侯王不得参与封国政事,诸侯国的相便与郡太守无异。这样,汉代诸侯国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实现了郡县化,封国再也构不成威胁*皇权的地方割据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