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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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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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5 11:49
一、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条件:
1、参加了当年的新农合。
2、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地方上出台二次报效*,文件一般是第二年年初出台。
3、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具体多少看地方文件要求)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般分等级报销。
4、理论上必须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二、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手续:
1、准备以下材料: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2、参保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后,会经过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赔偿。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报销新农合的理赔,再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保险,不然就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