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9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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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4:28
1,如果是公证的 遗嘱 , 遗嘱继承 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 继承人 的 不动产登记 证,相关的 身份证 明, 死亡证明 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 即可。 2,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 抵押权 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 继承 、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 利的;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 法定继承人 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