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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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03:13
违反劳动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劳动者权利:
1、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2、享有休息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3、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