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9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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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5 06:40
一是当时赠与房产时是否附带条件或者*出售;
二是税收问题,根据2006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受赠人将无偿受赠的5年内二手房对外销售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和业主对这两点都没有异议的话,才可以购买。希望能帮到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