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为滥作为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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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7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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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3 04:54
问题一:什么是不作为乱作为 不作为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有法定职权不用,导致国家、公民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乱作为就是乱用职权,不该管的也要管,比喻乱收费,即渎职罪、乱用职权罪。
问题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意思 您好!不作为就是该干的事情没干,乱作为就是不该干的事情乱干。 *** *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
要求,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笔者认为,做好“四个排查”工作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关键。
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针对这些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切实转变“官本位”思想,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如果说这次的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还只是让一些领导干部体现在口头上,那么反腐力度的加强,*的频频落马无疑是最具实效的佐证。“问题倒*改革”,“群众置于首位”,“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唯有此,才为百姓所乐见,才为群众所满意。
对于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的
乱作为要坚决查处。目前,有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办事找不着人;更有些基层单位打着简政放权的旗号,但群众办事程序依然繁琐、审批手续依然繁杂,*规定不透明,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看不到问题和差距,意识不到潜伏的矛盾和危机,出现问题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问题时“怕”字当头,互相推诿,把新问题推成了“老大难”。可见,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为民服务和担当意识,才能牢牢把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全面正确地认识问题,深入科学地分析问题,从而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
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大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把手”集人财物于一身,针对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下级不敢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要重点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涉检 *** 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巩固和发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坚持查摆整改共性问题与发现解决个案问题相结合,以执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热点岗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同时,要坚决惩处司法*,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谢谢阅读!
问题三:代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什么意思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 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问题四:什么叫做不作为,什么叫做乱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这就是典型的“慢作为”。
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
问题五:作为名词解释怎么理解“越位滥作为” “缺位不作为” 缺位与不作为 ,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 *** 生产和提供的公*品和服务, *** 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
问题六:关于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学习笔记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高工作实效性的迫切性,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性。
看到“庸懒散”三个字,让我想到了“平庸、懒惰、散漫”三个词。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庸懒散行为现象,也有过工作不推力、创新力不强等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教师,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要从自身开始,克服自己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敬业奉献,廉洁从教的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坚决 *** 腐化思想的侵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组织放心,公众认同,人民满意的二七教育强区,尽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成事,不出事!
问题七: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 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定原则,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只要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之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为违法。
(一)主要证据不足
食品卫生监督员对某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时,认为该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有作为违法行为,要采取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处理,采用了罚款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没有收集违法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违法的表现形式。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类事例在一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的档案中,经常可以看到,在监督记录中描述的所谓违法事实,从《食品卫生法》中找不到相应违法条款,在法规中也没有。实际上就是没有违法的法律依据。就是俗语说的:“犯了那条法不知道。”监督员只管记录事实,不知道这事实是违反《食品卫生法》中或法规中的哪一条。就随便牵强附会的安了一条,结果一审查,是错误的适用法律,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没有按法定程序执法监督。如食品卫生监督员判定某食品经营单位商品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予以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但是,监督员在采样时没有按法定的随机抽样原则进行,只是从大宗商品中选择几个变质的样品作的检验,不能代表大宗商品质量。对方对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不服,就提起诉讼,经人民*审查,监督员采样违反法定程序,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四)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也叫越权执法。这样越权执法行为,在《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的几年中,不少地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执行违法处罚时,在处罚决定中,常有越权执法字样。如买卖双方食品变质的处罚过程中,处罚决定常有这样字样:“卖方承担买方的经济损失。”这种决定,不仅是监督机构的越权执法,而且把监督机构置于双方经济纠纷中去。监督机构的这种判决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实际上是行政行为的违法表现。又如罚款处罚。罚款是《食品卫生法》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但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有越权执法字样,写“罚当月奖金,降一级工资,撤销行政职务”等越权字样。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只有罚款权,没有涉及奖金和工资权。更没有撤销行政职务的权力。监督记录的这种字样实质都是行政行为的违法。
(五)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在食品卫生监督实践中,也经常有所发生。本不是监督机构的职能范围,硬要进行监督管理,或者对菜农索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借故勒索。这就是滥用职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要求应该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而具体执行人员长期拖延不力、,或不正面答复,或拒绝不办。这种行为就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表现。
上述这六种表现形式,就是行政行为违法的具体表现。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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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什么是不作为乱作为 不作为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有法定职权不用,导致国家、公民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乱作为就是乱用职权,不该管的也要管,比喻乱收费,即渎职罪、乱用职权罪。
问题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意思 您好!不作为就是该干的事情没干,乱作为就是不该干的事情乱干。 *** *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
要求,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笔者认为,做好“四个排查”工作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关键。
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针对这些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切实转变“官本位”思想,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如果说这次的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还只是让一些领导干部体现在口头上,那么反腐力度的加强,*的频频落马无疑是最具实效的佐证。“问题倒*改革”,“群众置于首位”,“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唯有此,才为百姓所乐见,才为群众所满意。
对于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的
乱作为要坚决查处。目前,有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办事找不着人;更有些基层单位打着简政放权的旗号,但群众办事程序依然繁琐、审批手续依然繁杂,*规定不透明,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看不到问题和差距,意识不到潜伏的矛盾和危机,出现问题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问题时“怕”字当头,互相推诿,把新问题推成了“老大难”。可见,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为民服务和担当意识,才能牢牢把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全面正确地认识问题,深入科学地分析问题,从而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
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大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把手”集人财物于一身,针对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下级不敢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要重点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涉检 *** 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巩固和发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坚持查摆整改共性问题与发现解决个案问题相结合,以执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热点岗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同时,要坚决惩处司法*,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谢谢阅读!
问题三:代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什么意思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 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问题四:什么叫做不作为,什么叫做乱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这就是典型的“慢作为”。
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
问题五:作为名词解释怎么理解“越位滥作为” “缺位不作为” 缺位与不作为 ,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 *** 生产和提供的公*品和服务, *** 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
问题六:关于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学习笔记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高工作实效性的迫切性,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性。
看到“庸懒散”三个字,让我想到了“平庸、懒惰、散漫”三个词。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庸懒散行为现象,也有过工作不推力、创新力不强等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教师,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要从自身开始,克服自己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敬业奉献,廉洁从教的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坚决 *** 腐化思想的侵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组织放心,公众认同,人民满意的二七教育强区,尽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成事,不出事!
问题七: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 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定原则,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只要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之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为违法。
(一)主要证据不足
食品卫生监督员对某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时,认为该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有作为违法行为,要采取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处理,采用了罚款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没有收集违法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违法的表现形式。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类事例在一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的档案中,经常可以看到,在监督记录中描述的所谓违法事实,从《食品卫生法》中找不到相应违法条款,在法规中也没有。实际上就是没有违法的法律依据。就是俗语说的:“犯了那条法不知道。”监督员只管记录事实,不知道这事实是违反《食品卫生法》中或法规中的哪一条。就随便牵强附会的安了一条,结果一审查,是错误的适用法律,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没有按法定程序执法监督。如食品卫生监督员判定某食品经营单位商品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予以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但是,监督员在采样时没有按法定的随机抽样原则进行,只是从大宗商品中选择几个变质的样品作的检验,不能代表大宗商品质量。对方对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不服,就提起诉讼,经人民*审查,监督员采样违反法定程序,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四)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也叫越权执法。这样越权执法行为,在《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的几年中,不少地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执行违法处罚时,在处罚决定中,常有越权执法字样。如买卖双方食品变质的处罚过程中,处罚决定常有这样字样:“卖方承担买方的经济损失。”这种决定,不仅是监督机构的越权执法,而且把监督机构置于双方经济纠纷中去。监督机构的这种判决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实际上是行政行为的违法表现。又如罚款处罚。罚款是《食品卫生法》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但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有越权执法字样,写“罚当月奖金,降一级工资,撤销行政职务”等越权字样。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只有罚款权,没有涉及奖金和工资权。更没有撤销行政职务的权力。监督记录的这种字样实质都是行政行为的违法。
(五)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在食品卫生监督实践中,也经常有所发生。本不是监督机构的职能范围,硬要进行监督管理,或者对菜农索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借故勒索。这就是滥用职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要求应该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而具体执行人员长期拖延不力、,或不正面答复,或拒绝不办。这种行为就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表现。
上述这六种表现形式,就是行政行为违法的具体表现。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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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3 04:54
问题一:什么是不作为乱作为 不作为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有法定职权不用,导致国家、公民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乱作为就是乱用职权,不该管的也要管,比喻乱收费,即渎职罪、乱用职权罪。
问题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意思 您好!不作为就是该干的事情没干,乱作为就是不该干的事情乱干。 *** *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
要求,要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笔者认为,做好“四个排查”工作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的关键。
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针对这些问题,要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切实转变“官本位”思想,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如果说这次的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还只是让一些领导干部体现在口头上,那么反腐力度的加强,*的频频落马无疑是最具实效的佐证。“问题倒*改革”,“群众置于首位”,“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唯有此,才为百姓所乐见,才为群众所满意。
对于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的
乱作为要坚决查处。目前,有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办事找不着人;更有些基层单位打着简政放权的旗号,但群众办事程序依然繁琐、审批手续依然繁杂,*规定不透明,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看不到问题和差距,意识不到潜伏的矛盾和危机,出现问题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问题时“怕”字当头,互相推诿,把新问题推成了“老大难”。可见,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为民服务和担当意识,才能牢牢把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全面正确地认识问题,深入科学地分析问题,从而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
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大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把手”集人财物于一身,针对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下级不敢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要重点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涉检 *** 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巩固和发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坚持查摆整改共性问题与发现解决个案问题相结合,以执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热点岗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同时,要坚决惩处司法*,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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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代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什么意思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 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问题四:什么叫做不作为,什么叫做乱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慢作为,是相对于不作为而言的。相关部门对百姓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起来有一搭没一搭,改进起来像乌龟爬,半天没动一步。这就是典型的“慢作为”。
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
问题五:作为名词解释怎么理解“越位滥作为” “缺位不作为” 缺位与不作为 ,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 *** 生产和提供的公*品和服务, *** 却没有充分尽职尽责,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
问题六:关于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学习笔记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高工作实效性的迫切性,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性。
看到“庸懒散”三个字,让我想到了“平庸、懒惰、散漫”三个词。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庸懒散行为现象,也有过工作不推力、创新力不强等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教师,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要从自身开始,克服自己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敬业奉献,廉洁从教的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坚决 *** 腐化思想的侵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组织放心,公众认同,人民满意的二七教育强区,尽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成事,不出事!
问题七:不作为,乱作为是什么? 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定原则,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只要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之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即为违法。
(一)主要证据不足
食品卫生监督员对某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时,认为该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有作为违法行为,要采取行政处罚,予以罚款处理,采用了罚款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没有收集违法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违法的表现形式。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这类事例在一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的档案中,经常可以看到,在监督记录中描述的所谓违法事实,从《食品卫生法》中找不到相应违法条款,在法规中也没有。实际上就是没有违法的法律依据。就是俗语说的:“犯了那条法不知道。”监督员只管记录事实,不知道这事实是违反《食品卫生法》中或法规中的哪一条。就随便牵强附会的安了一条,结果一审查,是错误的适用法律,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没有按法定程序执法监督。如食品卫生监督员判定某食品经营单位商品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予以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但是,监督员在采样时没有按法定的随机抽样原则进行,只是从大宗商品中选择几个变质的样品作的检验,不能代表大宗商品质量。对方对没收或销毁的行政处罚不服,就提起诉讼,经人民*审查,监督员采样违反法定程序,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四)超越职权
超越职权,也叫越权执法。这样越权执法行为,在《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的几年中,不少地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执行违法处罚时,在处罚决定中,常有越权执法字样。如买卖双方食品变质的处罚过程中,处罚决定常有这样字样:“卖方承担买方的经济损失。”这种决定,不仅是监督机构的越权执法,而且把监督机构置于双方经济纠纷中去。监督机构的这种判决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实际上是行政行为的违法表现。又如罚款处罚。罚款是《食品卫生法》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但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有越权执法字样,写“罚当月奖金,降一级工资,撤销行政职务”等越权字样。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只有罚款权,没有涉及奖金和工资权。更没有撤销行政职务的权力。监督记录的这种字样实质都是行政行为的违法。
(五)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在食品卫生监督实践中,也经常有所发生。本不是监督机构的职能范围,硬要进行监督管理,或者对菜农索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借故勒索。这就是滥用职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要求应该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而具体执行人员长期拖延不力、,或不正面答复,或拒绝不办。这种行为就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表现。
上述这六种表现形式,就是行政行为违法的具体表现。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