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政代理报关系统怎么付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4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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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58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线上:①通过支付宝搜索“个人物品税款支付”,实名登陆后,输入邮件单号,直接缴纳税款。
②通过微信搜索“掌上海关”小程序,注册登录后,下拉找到“个人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找到“个人物品税款支付”点击进入,输入需缴税邮件单号查询税单(代他人缴税需输入收件人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根据指引继续缴税操作。
③登录中国邮政个人邮件代理报关系统(http://int.ems.com.cn/mailtax),通过邮政缴纳税款(邮政收取手续费50元/票)。
④收件人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cnpl),通过邮政缴纳税款(邮政收取手续费50元/票)。
线下:携带身份证件,至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金莲路55号(宁波国际邮件互换中心4号楼)邮局海关报关大厅缴费窗口办理。
(4)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超出海关规定限值的邮件,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5)退运:收件人可以现场或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邮政个人邮件代理报关系(http://int.ems.com.cn/mailtax)向邮政提出申请办理退运。超过邮政企业保管期限、但收件人未按要求办理货物通关手续或未纳税领取邮件的,邮政企业需向海关申请作退运。
(6)查询邮件通关情况:收寄件人可以通过中国邮政网站“个人邮件代理报关系统”模块进行查询;或拨打11183热线进行查询;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cnpl)进行查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58
如果是个人邮政代理,报关系统的话我们应该需要的是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进行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2:59
在系统界面里有付款按钮,直接点击就可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