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1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30
您好,如果前物业公司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则当时签订的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临时物业管理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情况下、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又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立即终止;如果前物业公司的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选聘的,则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合同期限、违约条款的约定确定物业公司的合同是否生效,如果服务期已满,则前物业公司签的合同自动失效,如果服务期未满,则需要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的相关约定确定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30
更换物业公司后,前物业签的合同有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31
从法理说,民事合同要遵循当事人主义,即合同只约束当事人。如果换了物业公司,而新公司与旧公司之间无其它相关约定,则新公司不受前物业公司所签合同的约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31
看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合同,以及新旧物业公司间的约定,如果更换物业公司得到业主认可,一般新旧物业公司会约定,由新物业承继原物业公司的责任义务,故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前物业公司本身签的合同待定或违法当然就无效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5:32
合同还有效,但时效时截止至更换新物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