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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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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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10:33
1914年之前
1912中华*元年(四川军*造)“汉”字壹圆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前,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国*党人曾在海外做了大量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并印制发行了多种筹饷票券,如由位于旧金山的美洲洪门筹饷局1911年发行的“中华*金币”券等。
1911年,辛亥*爆发,推翻清朝后,中华*成立。南京临时*迫切需要发行军用钞票取代之前清朝的货币。宣布脱离清*独立的各省也发行自己的军用钞票。
*建国之初,由于币制未立以及战争的影响,金融市场、货币流通均十分混乱。全国范围内仅流通货币就有几十种,有鹰洋、站人、本洋等外国银元,有广东、湖北、江南、安徽等地铸造的各种龙洋,还有吉林币、东三省币、奉天币、造币厂币、北洋币、大清银币等等,严重阻碍经济交流和经济发展。
1914年-1928年
1914中华*三年袁世凯像壹圆(袁大头)
1912年和1913年,中华*财政部曾两次设立币制委员会,讨论国家币制的问题,但都无果而终。1914年,币制委员会裁撤,另设*币制会议。币制会议决定采用银本位制,并在清末的《币制则例》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币条例》及实施细则。
1914年2月7日,《国币条例》公布,规定中国采用银本位,定银元为国币。[1]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先后由天津造币总厂及江南造币厂开铸一元新银币,即袁头币。[2]1914年3月,设币制局管理全国币制,12月裁撤。1917年,段祺瑞组阁上台,为获得外国借款,复设币制局,由时任财政总长的梁启超兼任币制局总裁,计划逐步将币制改为金本位。1918年8月10日,段内阁以大总统命令公布《金券条例》,但由于多方反对最终并未实施。1917年开始以国币计算税率。1919年,受“五四运动”影响,上海钱业公会宣布抵制外国银元,自此袁头币取得了唯一主币的地位。
《国币条例》施行后,大量收兑旧币,在天津造币总厂和武昌、广州、南京等分厂按条例规定的规格、重量等铸造袁头币。《国币条例》的实施统一了国币币型、成色和分量,在全国绝大部分省份消除了滥铸劣币的行为。袁头币也逐步成为流通领域的主要货币。据1922年数据,袁头币在流通领域已占85%以上,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虽然《国币条例》明文规定了银元的无限法偿地位,但由于外国势力的干预,当时仍是银元与银两并用。在对外关系、海关税收、进出口贸易以及大宗交易方面都以银两结算。银元与银两的比价,即所谓洋厘,则时涨时落,影响了银元的主币职能。虽全国商民强烈要求废两改元,但由于外国势力的干涉终未实现。对于辅币则更为混乱,虽然天津造币总厂曾于1916年按照《国币条例》铸发十进制银辅币,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后来造币总厂被直系军阀把控,滥铸辅币而导致混乱,停铸银辅币。1917年,造币总厂曾试铸铜辅币,但不久无奈停铸。各省则滥铸银角、毫洋、铜钱等各种辅币,造成*初年辅币的混乱较晚清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纸币方面,北洋时期的各种钞券则更为混乱。1912年12月,袁世凯特许中国银行发行兑换券,1913年1月,交通银行也获得了发行权。1916年,中交两行被明令定为国家银行,同年5月,两行被*迫使停止兑换兑换券,但并未所有分行都执行了这一禁令。除两行外,中国通商、四明等银行也取得了发行权,而中南、劝业等银行则取得了专业特殊发行权,除外资银行外先后发行货币的银行竟达三十余家。而从清末到民初,外国势力一直对中国的币制金融粗*涉,众外资银行多在中国各地擅自发行钞票,据1925年数据,外国银行在中国发行的钞票数额竟超过所有本土银行发行的总和。
1928年-1937年
1936年发行的100元法币
早在1924年,孙中山就在广州设*银行以代理国库,发行货币,履行国家银行的职能。1928年,北伐胜利后,国民*开始逐步施行货币改革,主要由宋子文及孔祥熙负责推行。
1935年11月4日,国民*决定发行法币,以*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国家信用法定货币,取代银圆,同时禁止白银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由于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8月19日,国民*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O.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