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1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5:02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这条规定中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是由*机关写出意见书移送*后由*向人民*提出申请,最后由人民*审理决定!如果经人民*审理后决定其应该被强制医疗的,那就说明其肯定不需负刑事责任,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决定不服。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在新刑诉法具体规定强制医疗程序之前,我国强制医疗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医疗保护性住院,又称“医疗看护制度”,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根据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建议,决定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
二是保安性强制住院,即根据刑法第18条关于“*必要时对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实践中由*机关决定对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制医疗;
三是救助性强制医疗,即民政机关实施的对流浪精神病人和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传统实践操作中,这三种旧方式均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且后两种方式完全由行政机关主导,导致司法实践中“被精神病”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也使众多应当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无法及时得到治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5:02
刑事诉讼法总共124条,没有287条,应该是《刑法》287条。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5:03
这条规定中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是由*机关写出意见书移送*后由*向人民*提出申请,最后由人民*审理决定!如果经人民*审理后决定其应该被强制医疗的,那就说明其肯定不需负刑事责任,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决定不服有何不可理解?!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5:03
*也难免出错。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当给一个救济途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05:04
觉的*判决太轻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