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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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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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15
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和对清算义务人的债权性质不同:一个是基础债权,一个是对基础债权的侵权,诉讼时效须分开讨论。
(一)债权人对公司的基础债权应未超过诉讼时效
债权人对清算财产分配的利益可以获得司法救济的前提,是享有的基础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二)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债权人对公司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其主张清算义务人侵权时,是仍延续原来其对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还是针对清算义务人的行为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我的想法,债权人主张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关系是侵权之债,其基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享有司法救济权,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一般认为,自公司出现清算事由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比较合理。《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程序。在这个时间点上起算诉讼时效,与《公司法》规定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程序的时间点是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0:15
答: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诉讼时效,一般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