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暂住证办理流程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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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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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33
对于温州市暂住证办理流程及办法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机构: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二)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申领《暂住证,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或者*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特别提醒:《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年度内有效。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在期满前1个月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